陳美雅主持公聽會 督促市府建立預售屋工程進度與品質透明化機制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高雄市預售屋市場快速發展,但因缺工缺料等問題,出現延遲交屋的情況,高雄市議會今(2)日舉辦「安居夢碎誰來扛?保障民眾購屋權益:健全制度、強化監督、杜絕爛尾」公聽會,由陳美雅議員主持,督促市府建立預售屋工程進度公開平台、建案品質透明化制度及糾紛協調處理機制。
陳美雅議員指出,許多民眾投入一生積蓄,卻在施工進度、交屋時間、品質瑕疵與售後服務中陷入困境,希望公聽會中以「保障購屋民眾權益」為核心,針對預售屋延遲交屋、提前交屋、交屋品質不良、廣告不實及鄰損爭議等,督促建商與主管機關提出改進方案,建立高雄更透明、安全、誠信的房屋市場。
建管處表示,預售屋的驗收根據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法規進行。
地政局表示,根據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法規,針對買賣預售屋涉及交屋期程,建商應於領得使用執照六個月內,通知買方進行交屋,讓消費者內心有預訂交款的時程表。
消保官表示,建案施工中的鄰損問題,會影響建商履約時間,若延遲交屋會有其責任;若遇廣告不實的問題則會同地政局及相關機關稽查,如查有事證將交由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
大高雄不動產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陳昭富表示,建商立場希望履約期限內完成交屋,但現今銀行放款不像過去那麼順利,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相關機關也會審查,若遇缺工缺料無法照期程完工,也都會向建管處申請工期延長。
高雄市不動產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陳鴻益表示,目前房地產市場對他們而言不是度小月是度小年;根據內政部定型化契約規定預售屋若因建商延遲交屋,應依「定型化契約」規定,按買方已繳交的房地價款,以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遲延利息,以此計等於年利率高達18%,他笑稱其比民法225條規定的最高年利率16%還高,顯示法令對消費者保護充分落實。
陳美雅議員也提到,交屋品質不良、新成屋出現瑕疵,民眾權益無人保障,若新屋出現漏水,地磚空鼓、磁磚剝落、管線配置不良等情形,民眾向建商報修,部分建商恐「拖延修繕」,待過保後就不負責任。
消保官回應,建商給予一兩年甚至於目前有提供五年、七年的保固,交屋後在保固期限內,房屋有漏水現象消費者要存證,在保固之內發生的事實,業者要無償完修。
陳美雅議員也提到,民眾容易被樣品屋的內裝、格局誤導,如天花板的高度與實際交屋落差甚大;建商宣傳的「機能」與「公設」實際不存在;針對諸多預售屋的問題,民眾向建商反映,常常得到敷衍與拖延,面對建商龐大的資源與專業團隊,總是弱勢的一方。
她強調,購屋房產是多數家庭窮盡一生積蓄所進行的最大投資,政府絕對不能袖手旁觀,應積極扮演把關者角色,強烈要求建立更透明的預售屋交易制度,讓每個環節都在陽光下接受檢驗。
陳美雅議員指出,交屋後出現的種種問題與糾紛,讓民眾感到心力交瘁、事倍功半,因此預防的機制尤為重要。她建議市府應該建立預售屋工程進度公開平台、建案品質透明化制度,以及民眾投訴專區與快速處理機制,強化第三方驗屋制度。
她呼籲市府建立更多保障購屋民眾的具體措施,使消費者權益獲得實質的捍衛,期待強而有力的監督機制,確保建築品質與合約履行,打造一個公平、安全、透明的購屋環境,讓每個家庭都能實現安居樂業的夢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