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火為鑑 中市府:加強聯合稽查守護市民安全

墨新聞|記者馬源培/台中報導

香港大樓火警事件引發各界關心,台中市政府持續強化高層住宅消防安全管理,都發局於事件發生後隨即以施工管理e化APP推播提醒台中市將近約3,000處在建工程,必須增加工地保全或留守人員夜間巡邏次數,同時主動檢查高層建築工地;另消防局要求建築物(場所)保持逃生路線暢通並張貼逃生圖,落實防火教育與演練。都發局將研議與消防局共同辦理高層建築聯合稽查作業,守護市民安全。

都發局說明,針對台中市16層以上高層集合住宅,114年度應申報件數為344件,申報率99.6%、未申報率僅0.4%,未申報場所均已處分,後續將追蹤至完成申報,明年持續加強高層集合建築審查。

都發局指出,針對高層集合住宅稽(複)查作業,114年共抽查199家,抽查率為59%(已超過法定30%規定),檢查結果均合格,明年持續加強抽復查作業。都發局後續將研議與消防局共同辦理高層建築聯合稽查作業。

另在香港外牆工程大火事故後,都發局即以施工管理e化APP推播提醒台中市將近約3,000處在建工程,必須增加工地保全或留守人員夜間巡邏次數,同時主動檢查高層建築工地,相關乙炔等易燃品儲存、禁止煙火警告標誌、滅火器材等設備及施工架與防設網等狀況,嚴格把關建案施工安全。另為鼓勵住戶積極自主防災,都發局將高層建築物設置合格服勤人員,依規納入台中樂居金獎管理維護評分,以鼓勵住戶積極自主防災。

消防局補充,依消防法規定,一定規模以上的建築物遇有增建、改建、修建、變更使用或室內裝修施工,致影響原有系統式消防安全設備功能時,其管理權人應責由防火管理人另定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並由管理權人報請建築物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並依各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業務。另管理權人應依消防法施行細則規定,施工3日前將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施工場所所在地消防機關備查,未依規定辦理報經查獲者,得依規處新台幣2至30萬元罰鍰。

消防局也說,依製定現有建築物(場所)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指導須知規定,施工業者應注意重點,包含施工中應有消防設備停用軟、硬體配套措施;並嚴格管理可燃物及危險物品,嚴禁火源靠近;保持逃生路線暢通並張貼逃生圖,落實防火教育與演練,保障內部人員生命安全。

檢查消防設備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香港大火為鑑 中市府:加強聯合稽查守護市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