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溫的證詞──當司法冷過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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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岱樺案中,兩位被告——林三郎與駱和民——早已過世,卻仍被檢方列為起訴對象。死者無以辯白,卻成了最方便的替罪羔羊。這樣的追訴,已不只是程序瑕疵,而是一種人性的崩壞。

檢方從政治獻金案延伸調查,誘導駱和民承認助理身分,進而於今年二月大舉搜索林岱樺的服務處、國會辦公室、住家與親友住所。
這樣的手段,好像辦的是叛國大案。林某究竟殺人放火,還是造成國家損失?都不是。她的「罪」,只在於兩位確實協助服務的親友,是否每天都出現在辦公室。若真要以通勤頻率認定工作真實性,那麼全國那些月領數十萬的「獨立董事」,是否也該被檢方查核出勤時數?

助理費與加班費,本由立委自行調配,是制度設計的灰色地帶。助理變動頻繁,多數立委會自行補貼,以維持團隊運作。歷屆藍綠皆有此慣例。檢方卻硬要從數十位助理中,挑出一位已故親友,指控貪瀆,這不只是選擇性執法,更是對亡者的踐踏。

再進一步看,許多政黨早有「助理費回捐」制度,不分區立委的黨責任金便來自此種浮報與調撥。檢方為何不查那些制度性的黑洞?反而集中火力在一位民調領先、準備投入市長初選的立委身上?這樣的選擇,動機令人不寒而慄。

司法若真求公義,就該回到證據與程序,而非預設立場、選擇獵物。如今真相越來越清楚,早期報章的片段訊息也逐一露出,人們看到的,是暗黑勢力如何染指公權力,把司法當成政治的延長線。這不是一場單純的案件,而是一面鏡子。照出冷漠的制度、失溫的證詞、以及被侮辱的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