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倩綺:新加坡鞭刑並不適合我國現行法治框架
【寫新聞-記者李祖東/高雄報導】
針對新加坡政府考慮將詐騙犯納入鞭刑處罰一事,林倩綺認為台灣與新加坡的法制體系與社會結構有所差異,鞭刑屬於新加坡特殊歷史背景下的刑罰制度,並不適合直接套用於我國現行法治框架。
林倩綺指出,台灣長期以來致力建立尊重人權與符合比例原則的刑事制度,若貿然引入體罰,恐引發人權爭議與憲法疑慮。
不過,她也強調,這並不代表台灣在打擊詐騙上可以鬆懈。詐騙型態日新月異,從境內話務、跨境金流到假投資平台,社會危害極大。林倩綺表示,國會將持續推動加重詐欺刑度、強化跨部會聯合執法與國際合作,並要求檢警調單位加強追查金流與幕後共犯,讓詐騙集團無所遁形。
林倩綺最後指出,打詐的關鍵不僅在刑罰態樣與刑度,更應檢視執法落實程度。 若執法不確實,只逮捕到在第一線被吸收利用的車手與弱勢族群,卻無法溯及幕後操控金流、獲取龐大利益的黑手,重刑也無從施展。她呼籲政府,打詐要有效度就必須落實執行面,讓法律的嚴懲真正發揮效力,才是保護民眾與重建社會信任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