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芳「呵呵笑」爭議延燒 黃國昌質疑動用國家機器打壓言論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堤造成重大災情,行政團隊第一時間應變卻爭議不斷。內政部長劉世芳9月23日於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視察時,被拍到在看到馬太鞍溪橋斷裂瞬間「呵呵呵」一笑,引發網友譁然,批評冷血。雖然同黨立委范雲事後解釋那是「苦笑」,等於側面承認確有笑容,但劉世芳卻堅稱遭抹黑,並揚言引用《災害防救法》移送法辦,災防中心更對外發出新聞稿,警告任何再傳播相關訊息者將送辦,甚至威脅媒體「任何假訊息,一律移送地檢署!」
對此,立委黃國昌7日於立法院質詢時直言,這是國家機器介入網路言論,劉世芳欲藉司法手段製造寒蟬效應。他質問法務部長鄭銘謙,《災防法》究竟哪一條可作為刑事處罰依據?鄭銘謙一時語塞,最後竟回嗆「立委自己去讀法條」,態度傲慢。黃國昌進一步指出,《災防法》第53條僅針對「散播有關災害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才構成刑責,最高處三年徒刑或百萬罰金,但前提必須是足以妨害公共利益的假訊息。
黃國昌強調,此次影片來源正是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連范雲、吳思瑤等立委也承認劉世芳確有笑容,劉世芳本人更不敢否認。既然內容屬實,請問劉世芳要如何提告?訊息假在哪裡?損害了誰的利益?難道只是部長個人的顏面?
輿論批評,劉世芳與災防中心惱羞成怒,濫用司法對付小老百姓,不僅雞腸鳥肚,更踐踏言論自由。外界呼籲,若堅持提告,結果不外三種:其一,再次證明司法遭政治黑手控制;其二,法院認證劉世芳當場「呵呵笑」;其三,不起訴處分,印證部長冷血又濫訴,令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