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環保局持續代清馬頭山廢鋁渣 預計今日完成公有土地部分清運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高市政府強調,環保局巳於昨日啓動馬頭山公有土地代清理程序,在工作人員及場地安全的前提下,今日持續進行作業,截至目前巳完成56立方公尺廢鋁渣打包清運,預計今天可完成公有土地上遭棄置的廢鋁渣打包。

此外,立法委員柯志恩今日貼文稱環保局一月接獲檢舉後遲未介入,高雄市政府嚴正駁斥此一說法不符合事實,更是刻意抹煞查處公務員的辛勞。

高雄市政府說明,環保局於今年1月接獲舉報馬頭山案地疑有不明機具人員進出,立即配合保七進行蒐證,並依檢察官指示於2月20日發動檢警環聯合偵查行動,同時於現場開挖採樣送驗,相關事證當時均已移請地檢署偵辦參考。

市府說明,環保局要確認並獲得違法行為人資訊,必須等到檢方起訴。因此在檢方對全案於9月1日偵結起訴後,環保局即取得行為人個資,立即限期9月21日前完成清理,逾期不清理環保局始得代為清理並求償,相關程序並無任何延宕情形,柯志恩委員所稱恐怕是對相關法律與行政程序的誤解。

環保局因檢方偵查不公開原則,起訴前並無法取得行為人相關資訊,因此得依行為責任優先於地主狀態責任原則命其限清,故於案件移送後、偵結起訴前,先以不透水帆布覆蓋現場,並定期派員巡查補強。

此外,於3月查明地主資訊後,即函命地主加強管理避免二次污染,並於解除證據保全後,函命地主限清前陳述意見。後全案於9月1日偵結起訴取得行為人個資後,立即限期9月21日前完成清理,逾期不清理環保局始得代為清理並求償,相關程序並無任何延宕情形。

本次代為清理公有土地所衍生的必要費用,皆納入向行為人求償的標的,命繳納代履行費用的處分巳於22日發函,行為人拒不繳納則移送行政執行署扣押財產、拍賣房地取償。於此同時,也巳依法命私有地主限期7天內清理完畢,逾期不為清理將命繳納代履行費用,若未繳納,續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環保局重申,相關行政程序均需依法進行。環保局依「程序不備、實體不究」來辦理,如果程序不完備環保局即貿然代為清理,恐怕才是由全民買單。

環保局重申,高雄市政府嚴肅看待馬頭山非法棄置廢棄物案,卜已裁罰行為人各300萬元罰鍰,同時要求行為人、地主限期清理廢棄物,若拒不配合,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由環保局來代履行,並且會相關人追訴求償。此外,市政府也呼籲柯志恩委員應該了解事實後再發文,不應抹煞公務同仁辛勞,刻意誤導社會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