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暑期青春專案啟動 聯合五區社福中心宣導

【News586/總社長孫崇文報導】

為保障青少年暑期期間的身心健康,落實兒少保護政策,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於114年度暑假期間啟動「青春專案」。此次專案結合南投區、草屯區、竹鹿區、水里區及埔里區五大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深入轄內四大連鎖超商—7-ELEVEN、全家、萊爾富與OK mart,全面進行菸酒販售行為的宣導與督導工作,強化店家對法令規範的認知與配合,防範未成年接觸有害物質,確保其暑期健康與安全。

強化年齡確認與證件查驗

社會及勞動局指出,由於民眾普遍配戴口罩,超商店員僅憑外貌難以準確判斷顧客年齡,稍有疏忽便可能誤售菸酒予未成年者。為避免違法情事發生,專案強調門市人員應建立「年齡確認、證件查驗」的標準作業流程,養成主動查驗證件的良好習慣,確保每筆交易符合規範。

在宣導期間,五區社福中心積極拜訪轄內超商門市,由社工人員發送宣導資料,並進行面對面說明,提醒店家注意法定責任,共同守護兒少健康。

全民攜手防堵來源 守護兒少健康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菸害防制法》規定,兒童及少年不得吸菸、飲酒或嚼食檳榔,任何人亦不得提供相關物品予未滿法定年齡者。然而,部分成人為求便利,甚至指派兒少代為購買,這類行為不僅違法,更可能讓兒少提早接觸成癮性物質,影響其身心發展。

南投縣政府呼籲,商家、家長及一般民眾皆有責任共同維護兒少權益,請勿提供、請託或指使兒少購買或接觸菸酒與檳榔,攜手營造安全健康的成長環境。

違規重罰 法規明確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1條規定,家長或實際照顧者若未禁止兒少吸菸、飲酒或嚼檳榔,情節嚴重者可處1萬元至5萬元罰鍰;業者若販售菸酒予未滿18歲者,則將面臨1萬元至10萬元罰鍰。

《菸害防制法》第16條亦明確規定,禁止未成年人吸菸,違者須接受戒菸教育課程,並由家長陪同參加,若未配合者,將處2,000元至1萬元罰鍰。同法第37條則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或相關配件予未滿20歲者,違者將處1萬元至25萬元罰鍰,依法嚴懲。

跨單位合作 打造無菸無酒社區

此次青春專案除由社會及勞動局主導外,亦結合警察局、教育處及衛生局等單位合作,建立跨局處聯防網絡。透過校園、社區、超商及民間團體等多元管道,深入宣導「拒賣菸酒、守護兒少」的理念,讓法令與正確觀念深入民心。

社會及勞動局局長林志忠表示,青少年正處於身心發展的重要階段,若此時接觸菸酒等有害物質,將對健康、學業及未來生活造成長遠影響。因此,從源頭防堵供應並強化教育宣導,是目前最重要的保護策略。

南投縣政府呼籲 全民共同守護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