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攝迷注意這新規 一按快門錄製鍵15萬元秒噴

【很角色時報記者李佳龍/綜合報導】為強化軍事設施安全,立法院於2023年12月三讀通過《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並將於今(2025)年8月1日正式實施。國防部為配合新法上路,已陸續訂定多項配套法規命令及子法,其中包括「軍民合用場域之軍事營區範圍」草案。此範圍涵蓋松山、台中、嘉義、台南、花蓮、澎湖等軍民合用機場。新法規定,民眾若未經軍方許可,在營區外拍攝內部軍事設施,且足以損害軍營安全者,最高可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
國防部為配合《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的實施,於2024年9月已訂定了7項配套法規命令,近期更預告了3項子法,分別為「重要軍事設施種類」、「軍民合用場域之軍事營區範圍」與「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第3條第4項所定不列管制之軍事機關」草案。在這些草案中,松山、台中、嘉義、台南、花蓮、澎湖機場被明確列為「軍民合用場域」中的「軍事營區範圍」。然而,各地國軍福利處、三軍總醫院、國軍醫院以及北、中、南部的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等71處則不列入軍營範圍管制。
新法針對軍事營區內外的偵察行為皆有嚴格規範。在「軍事營區範圍」內,若未經軍方許可,從事測量、錄影、攝影、描繪、記述及其他偵察行為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即使在營區外,若對軍營進行錄影、攝影等偵察行為,且被認定足以損害軍營安全者,同樣會面臨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的罰鍰。此條例旨在嚇阻近年來因軍事議題興盛而導致部分航空迷、軍事迷前往軍用機場附近拍攝的行為,以維護國家軍事安全。
對於即將於7月14日至16日在澎湖舉行的「漢光四十一號」實彈演習,外界關注拍攝演習部隊是否會受罰。國防部對此澄清表示,新制規定的管制範圍僅限於「營區及軍事演習區域」。公開場域的運輸行為並不在《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的管制範圍內,因此不會因此開罰。國防部藉此提醒軍事航拍迷和民眾,務必留意新法規定,以免不慎觸法。
根據八月即將上路的機場新規,未經許可在軍事營區範圍內對軍事設施進行攝影,可能面臨重罰15萬元。(示意圖;記者李佳龍/攝)
新規實施後,民眾在包含軍民合用機場的「軍事營區範圍」內進行攝影時,需特別留意是否侵犯軍事管制區域。(示意圖;記者李佳龍/攝)
攝影師在機場周邊對軍用戰機進行拍攝,如此未經許可的偵察攝影行為可能已觸法。(AI設計示意圖)
有標示出「軍事管制區 禁止攝影拍照」的相關警告標誌,未經許可,除了行為已觸犯新法外,更可面臨高額罰鍰。(AI設計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