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財稅局公布颱風災損稅捐減免辦法 三步驟即可申請

【大成報記者杜忠聰/臺南報導】丹娜絲颱風來襲,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民眾嚴防強風豪雨,加強防颱準備並注意自身安全。若因颱風造成財務損失,可申請稅捐減免,需遵循「拍照存證」「檢附文件」「申請減免」三步驟,並在災害發生後儘速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
財稅局說明,使用牌照稅按日計徵,汽車或排氣量 151cc 以上機車因損壞無法使用或須修復才能行駛,需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或停駛手續,並檢具修理收據或發票等證明,申請減徵或退還無法使用期間的稅款。房屋受損面積達 3 成以上未及 5 成,房屋稅減半徵收;損壞面積逾 5 成以上須修復才能使用,可免除房屋稅。土地因山崩等無法使用,地價稅全免。查定課徵娛樂稅的業者,可申請扣除因災害未營業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娛樂稅。該局將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協助受災納稅義務人申請。
該局提醒,災損減免可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也可郵寄或到所屬分局及 6 處「多點.跨區.全功能稅務櫃臺」辦理。個人或營利事業財物因災損毀涉及的所得稅等,可透過上述網址向國稅稽徵機關申請減免。有疑問可在上班時間撥打 0800-000-321 免費電話諮詢。
臺南市財稅局在丹娜絲颱風期間及時推出稅捐減免政策,為受災民眾和業者減輕負擔,體現了政府的關懷。明確的申請步驟和多種辦理方式,方便民眾操作。這一舉措不僅能幫助受災者渡過難關,也有助於社會秩序的盡快恢復,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