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玉珍委員爭取權益有成 校外實習更安心
一生福報/記者徐珮綺 邱水文/採訪報導
專科學校(含)以上學生實習期間的保障,是麥玉珍委員一直關心的事,上個月麥玉珍委員就針對產學合作僑外生在勞動現場發生意外事故進行質詢,也分別邀請勞動部及教育部來辦說明,麥玉珍委員在會中更向部會表示實習生的勞動權益,也是急需改善與精進的地方。

終於,教育部6月23日公告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修正草案中,明確訂立保險類型,落實對實習生權益的保障。
1. 【學校】應為實習生投保【校外實習團體傷害保險】。
2. 實習生有【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合作機構】應依法辦理【勞健保】、【職災保險】、【就業保險】及【提繳退休金】等

實習生不是廉價勞動力,更不能因為身分去否認他們的勞動付出,這是麥玉珍委員不斷強調的重點,很開心能和部會達成共識,落實立法監督與行政職權的責任,讓實習生實習期間的保障更加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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