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府聯合稽查港區 強化海洋環境維護減少污染

【News586/記者張淑慧報導】為了加強高雄港海域環境保護,降低污染風險,高雄市政府由海洋局局長石慶豐與市長室專門委員楊孟凡於114年6月20日共同召集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交通部航港局南部航運中心及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等單位,舉辦「114年高雄港聯合海域稽查」作業,旨在提升港區污染防治效能,營造安全且永續的海洋環境。
石慶豐局長表示,此次聯合稽查針對高雄港高風險排放區域,包括海上港區及船舶,進行全方位檢視,重點涵蓋海洋污染排放情況、污染防制設施運作狀況及船舶加油作業流程,同時檢核海上作業期間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完善。本次稽查從高雄港一港口安檢所碼頭出發,沿途巡查包括旗后漁港、高雄港第七船渠、旗津漁港、上竹里漁港、中洲漁港、高雄港第二港口、台電大林發電廠(106至107碼頭)、中油大林煉油廠(103至105碼頭)、中鋼公司(97至99碼頭)、小港臨海新村漁港、前鎮漁港及鼓山漁港等地。
圖/臺灣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陳文鵬處長向高雄市政府楊孟凡市長市專門委員及海洋局石慶豐局長巡查旗津區修造船廠第七船渠
石局長指出,市府每年除了定期規劃高雄海域稽查外,也積極推動海洋污染應變演練、污染稽查管制、海洋垃圾清理及環境教育宣導,並持續進行海洋水質監測等多項污染防治措施,涵蓋高雄商港及各大漁港重點區域。每年執行港區海、陸域稽查超過100次,並配合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補助計畫,辦理10場以上的公私場所稽查,檢核業者核准許可、緊急應變及防治計畫,同時針對本市各漁港加油站進行至少2場次考核,確保作業規範與應變能力符合標準。
石慶豐局長強調,推動海洋污染防治措施不僅能提升業者自主管理意識,也有助於預防污染事件及相關事故發生,減少對海洋生態的影響。市府將持續攜手中央單位與港區業者,強化高風險區域管理,確保高雄港區水域清潔與作業安全,共同營造潔淨、有序的港灣環境,推動高雄港邁向永續與現代化發展。(圖/ 記者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