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公權力?男子 2週內重掛假牌 慘被「原班人馬」逮回

不知悔改?男子連續兩次掛偽牌,同一警員兩度逮人。(圖/記者澄石翻攝)

【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中市一名賴姓男子,兩週內竟兩度駕駛懸掛偽造車牌的車輛上路,試圖規避監管,結果不但再次被警方識破,更巧合地兩次都遭同一名員警查獲逮捕。警方痛批行為罔顧法律,依法偵辦並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

案發於114年5月28日下午3時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水湳派出所警員黃昱維、蘇信憲與實務訓練生賴珮毓執行巡邏勤務,當車輛自四平路左轉進入中清路二段、往文心路方向行駛時,雖正值車流繁忙時段,黃員仍敏銳地注意到一部黑色進口車形跡可疑。經即時以M-police查詢車牌後,發現該號碼並無車籍登記紀錄,疑似為偽造牌照。

警方立即駛向該車左側,並透過巡邏車廣播器要求駕駛靠邊停車接受盤查。當駕駛搖下車窗時,黃員立刻認出該名男子正是兩週前查獲的賴姓男子(86年次),當時他也因駕駛掛有偽造車牌的車輛遭黃員逮捕。令人錯愕的是,賴男竟未汲取教訓,再度以相同手法駕駛另一部黑色進口車輛,且車牌號碼亦不同,試圖躲避查緝。

經當場確認身分後,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賴男開出1萬800元罰鍰,並再度以現行犯身份逮捕,依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及第216條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強調,使用偽造車牌除涉及刑責,亦嚴重危害交通秩序與公共安全,決不寬貸。

中市警五分局長劉其賢指出,為防堵類似不法行為,各分駐(派出)所將持續加強勤務與辨識查緝,運用科技輔助提高識假效率。他強調,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使用偽造車牌將處新臺幣1萬800元罰鍰,另依《刑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警方也呼籲,合法上路是每位駕駛的責任,切勿為逃避稅賦或其他因素使用假車牌,否則不僅荷包大失血,更可能面臨刑責,得不償失。

更多警政時報報導
【獨家】!!軍紀醜聞 女軍官俱成嬪妃禁臠供淫狎 新竹憲兵隊長拔官接受調查
【獨家內幕】竹聯幫第三代幫主人選終底定!幕後神秘金主力挺成上位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