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議會公聽會 促提升長照機構服務品質 擬定每床收費三萬元為審查天花板

【很角色時報蘇武智/高雄報導】長照2.0實施至今已將近10年,長期照護的需求明顯大幅增加,但現行的收費法規卻嚴重落後於市場現實,過去地方政府制定的收費標準,如今已無法反映照護成本與服務品質。高市議會今(28)日舉辦「長照機構收費標準審查機制之檢討與建議」公聽會,由鄭光峰議員主持,陳慧文、張博洋議員列席,會中業者主張每床月收三萬元設為審查機構的天花板,低於此標準者應免付薪資彙總表等,簡化送審資料。
鄭光峰議員表示,高雄市長照中心113年編列80億預算,長照服務包括居家、社區、移工和機構四個部分,從去年度的資料顯示高雄市在居家和社區的服務占有86%,有明顯失衡現象。長照3.0今年要上路,針對失衡的資源分配進行調整。 另長照機構的收費,政府可根據一些參考數據如基本工資調漲、人均GDP、消費指數等等進行調升,促使業者經營有良性循環,而政府也能站在民眾的立場把關。
陳慧文議員表示,之前也針對居服員待遇問題召開公聽會進行探討,這次長照機構收費標準討論的結果也提供市府,藉由業者意見向中央反映,由下而上的方式。面對現今通膨若不隨著調整,也會影響機構內照服員的福利,導致高離職率,擬定公平正義的價格,讓公部門、機構和消費者取得平衡,達到老有所終。
張博洋議員表示,有業者反映收費機制和審查資料過於繁瑣,他認為長照產業的制度健全與否將影響消費者權益,希望透過法規層面的建置可以讓長照市場朝向良性競爭。
衛生局和社會局也希望建立費用調整的機制,讓機構在營運成本和民眾負擔之間取得最佳平衡。
義守大學財務金融管理學系李教授樑堅認為,可以以基本工資基準,再加上物價,作為收費的依據,不過機構業者本身需有自律機制,當收費調高後,業者也要自律不是聘用非法照護移工。
高雄科技大學國際企業系暨研究所李仁耀教授表示,長照機構多數虧錢經營,收費在無法提供的狀況下將惡性循環,建議收費價格和機構評鑑機制要綁一起,讓政府有效把關其服務品質。
輔英科技大學護理系副教授李昭螢表示,機構面臨四大困境,招募困難缺工問題大,還有因工作壓力大產生高流動率;再者是財務營運壓力,人事物料成本增加,硬體維護與更新也是高成本,不僅如此,收費調整困難,民眾價格敏感度高。機構所牽涉的法規繁瑣,其涉及衛政、社政、勞政、消防、建管等,另機構空間與設施設限,還有面對政策不確定性。若依照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辦理低收入及中低收入失能老人養護服務補助2萬4千元來訂定費用則太低。
高雄市長期照顧機構聯合協會榮譽理事長林文雄建議,審查天花板月費為三萬,以49床為例最低應請員工數,照服員九位,人力配比勞基法等設備等等,每個月成本至少一百三十五萬,若每床每月收三萬也才收支平衡。而收費三萬元以下的機構應免付薪資彙總表與成本分析表,逾三萬者,在成本分析及財報可提供一項即可,薪資彙整及薪資明細也可參考財報裡的薪資支出,無須再另外提供。
高雄市長期照顧機構聯合協會理事長張碧子表示,由政府補助的「福利床」機構占機構病床的80%,她主張3萬8千元為合理的審查天花板,比照護理之家,高收費才會有高品質。
鄭光峰議員建議大環境的參數可納入公部門訂價做參考,如基本工資等;業者有附加的服務項目不必審核,也不用列在基本的收費裡面,程序簡化便民;機構也應該提出合理的營運毛利,與公部門進行互動。他強調現在積極改善長照服務的產業,等於為自己的未來創造更優質的長照環境。
高市議會公聽會。(記者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