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運發局表揚體育菁英!百萬獎金徵選體育界最閃亮之星

高雄市體育有功人員表揚收件至6月20日 歡迎團體及個人推薦。〈圖/記者翻攝〉
【焦點時報/記者 蔡宗憲報導】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配合年度九九國民體育日規劃表揚114年度傑出選手、績優教練、優秀裁判及績優體育團體、熱心與卓越貢獻、終身成就之體育團體及個人,自即日起至6月20日受理推薦申請。
114年度高雄市體育有功人員表揚獎項包括「傑出選手獎」、「績優教練獎」、「優秀裁判獎」、「績優體育團體獎」、「熱心體育獎」、「卓越貢獻獎」、「終身成就獎」等獎項。2024年國內賽事有非亞奧運項目賽事的全民運動會,國際上則有競技運動的最高殿堂-巴黎奧運,選手除力拼全國賽事外,亦代表國家參加各項國際賽事,為國爭光,歡迎各界優秀體育團體及學校踴躍推薦。
申請傑出選手獎者,須設籍本市滿一年以上,並提出入選或獲獎證明文件,且具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者:入選參加奧運、亞運、世運、世大運、達福林匹克、特奧、帕運等;參加青奧、亞青運、國際或亞洲單項總會主辦錦標賽及其他經評選會認可之國際性比賽榮獲佳績等;代表本市參加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國身心障礙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教育部舉辦之甲級聯賽及其他經評選會認可之國內重大競賽獲前二名或破該項比賽紀錄,或教育部舉辦之乙級聯賽獲第一名。
申請績優教練獎者,須具有教練、指導團隊(或學生)之證明文件(秩序冊或獲獎證明),或具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者:一、指導本市體育團體或選手代表國家參加國際性比賽或代表本市參加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國身心障礙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教育部舉辦之甲、乙級聯賽及其他經評選委員會認可之國內重大競賽。二、須設籍本市並獲聘擔任國家代表隊教練。教練及選手事蹟採計自民國112年5月15日起至114年6月20日止。
除選手及教練外,亦受理推薦長期付出於賽事中公正執法的優秀裁判,以及積極培訓本市選手、辦理相關行政工作成效卓著、經營隊社績效優良的體育團體。另對於熱心參與本市體育活動績效卓著或慷慨贊助本市體育活動的團體或個人,受理推薦熱心體育獎。另對本市體育活動推展有卓越貢獻者,受理推薦卓越貢獻獎。最後為長期致力於本市體育運動之推展,有重大貢獻,足為本市典範之運動選手、教練或個人,受理推薦終身成就獎。
各獎項預計於7月邀集專家學者及體育運動各界代表進行評選並公告獲獎名單,9月上旬舉辦表揚典禮,表揚各類體育有功人員。
其他獎項及相關訊息公告於運動發展局網站(https://sports.kcg.gov.tw/)及臉書KSD好運發粉絲專頁,歡迎符合條件者踴躍薦送申請,詳情請洽運動發展局(07)5813680#504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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