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農業局: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5月底前記得申請 經核准可享免繳地價稅優惠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5月份為受理查編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作業申請期間,農業局提醒農友,有實際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的合法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其他農業使用及從來使用的舊有建物土地,且經營規模達農林漁牧業普查認定之基準,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可向土地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符合即可改課田賦,免繳地價稅。
「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適用土地只要合法使用即可改課田賦,免繳地價稅。範圍包含: 1.都市計畫之農業區、保護區、公共設施保留地、公共設施未完竣及依法限制建築區(限自耕農地及三七五減租耕地)或不能建築地區。 2.非都市土地於75年6月29日前經核准徵收田賦的甲、乙、丙種建築用地、礦業用地、窯業用地、遊憩用地、殯葬用地等。
農業局提醒符合上述條件的農友們,可以檢附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申請土地及經營農地的近期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建物或設施合法證明文件等資料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申請時間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逾期不受理,請務必把握申請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