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裁罰貝隺佳托嬰中心並勒令停辦 啟動協助家長轉托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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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角色時報李麗華/高雄報導】關於托嬰中心不當照顧事件,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表示,勒令貝隺佳托嬰中心停辦,社會局已啓動一對一個管機制協助家長,提供左營、楠梓等鄰近區準公共托嬰中心及準公共保母名單供家長參考,並安排兒保醫療中心對受害兒童進行身心評估,以家長與孩子的需求與福祉為最大前提,全力協助孩子轉托。

針對貝隺佳托嬰中心二名工作人員不當照顧行為,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事實明確,社會局依兒少法裁處楊姓人員48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裁處另一位已離職工作人員6萬元,並限制其最長30年不得擔任兒少福利機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另該中心機構管理違法情節嚴重,已違反兒少法第81條及第83條規定,社會局命停辦1年並公布機構名稱。

貝隺佳托嬰中心於113年2月立案,社會局於案發前無預警加強訪視稽查4次,114年2月19日受理通報後,於第一時間啟動兒童保護調查,查看2月10-12日監視器發現尚有其他兒童受害,在調閱其他時間監視器、索取家長名冊及冒用身分擔任托育人員等資料受阻,3月中旬尋求檢警協助,並同步協助4位家長提告,4月配合檢警搜索取得積極證據,4月15日終止準公共托育服務合作契約,不當照顧行為經專家研商會議確認違法,25日裁罰二名工作人員與貝隺佳托嬰中心。

另該托嬰中心更換負責人重新立案一節,新負責人並未違反兒少法規定,經函詢中央,回覆托嬰中心申請設立許可,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符合規定者,發給設立許可證書。經審查朱姓負責人無兒少法第81條消極資格不符合情形,符合相關法規,故於113年2月核准立案,並加強訪視稽查。本案所引發的社會疑慮,社會局將向中央主管機關建議修改現行法規,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社會局強調,照顧者的每一個行為都影響著孩子的成長與發展,對於任何形式的兒童不當對待,本局絕不寬貸,必將嚴格執法,維護每位孩子與家長的權益與尊嚴。同時,社會局承諾將全力協助受影響家庭順利轉託,提供一對一專人服務,確保這段轉變過程中孩子與家長的需求得到充分照顧與支持。我們也將全面檢視對托育機構的監督管理機制,確保所有孩子都能在安全、友善的環境中健康成長。

嬰兒示意。(記者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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