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租屋電氣起火釀火警 套房未裝住警器最高罰3萬
高適消防局呼籲套房未裝住警器最高罰3萬
【今傳媒/記者蔡學民報導】
高雄市橋頭區近日發生一起住宅火警,疑似因電氣設備起火,火勢迅速蔓延至周圍雜物,導致屋內部分區域嚴重損毀,牆面與天花板被濃煙熏黑。所幸住戶及時發現異常,迅速逃離,未造成人員傷亡。
起火地點為一出租住宅,事發時租客外出,意外發生電氣短路引發火災。消防單位接獲報案後迅速到場,成功撲滅火勢,防止災情擴大。火災的發生具有不確定性,尤其在深夜或清晨,人們熟睡時更容易發生意外。若能藉由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住警器)的警示,可提前預知火災,及時反應並快速逃生。為配合市府政策,消防局針對五樓以下透天厝、公寓、平房等住戶提供住警器補助,符合資格者可向當地消防分隊申請,並儘速完成安裝,以保障生命財產安全。
此外,為保障租屋民眾的安全,消防局於113年8月15日修訂「高雄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其中第7條及第13條明確規定,「供人租賃居住之住宅場所」的管理者若未在任何位置設置住警器,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將處以新臺幣6千元至3萬元的罰鍰,並可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
針對此次事件,橋頭消防分隊呼籲出租住宅的管理者務必依法安裝並維護住警器;平時也應檢查臥室、客廳內的電器、配線與插座使用情況,定期進行清潔與保養,以降低電氣短路及火災風險,防患未然尤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