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臺鐵高雄機廠都市計畫變更案環評疑義 高市府強調依法行政、兼顧發展與環保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針對媒體報導民間團體指稱臺鐵高雄機廠變更案未辦理環評疑義,高雄市政府澄清,臺鐵高雄機廠目前係辦理都市計畫變更階段,未來將以市地重劃開闢公共設施,依法無須辦理環評,民團認知係屬對法令之誤解,並重申依法行政、兼顧都市發展與環境保護之立場。

高市府都發局表示,本案都市計畫變更主要計畫已在114年2月11日經內政部審議通過,有關本案未來開發環評相關辦理程序,業於內政部都委會會議紀錄釐清,今日市都委會係對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須配合主要計畫調整的部分,再提市都委會審議,至於民間團體指出本案為都市更新細部計畫變更應辦理環評一事,係屬對都市計畫審議程序之誤解。都發局澄清本案都市計畫核定後,主要以市地重劃開闢公共設施,僅有0.69公頃採都市更新方式開發,市府環保局已於114年3月7日函示,本案於市地重劃階段並無拆除重建之舊市區更新之開發行為,依法無須實施環評。

都發局說明,有關民間團體指稱本案已超過20公頃,市府以分割開發方式迴避環評一事,係民間團體將市地重劃範圍與都市更新地區範圍混淆,本案劃定都市更新地區,係供臺鐵公司於重劃完成後,依都更單元分別開發。本次調整原劃定之都市更新範圍,乃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意見,應考量未來實際推動都市更新事業的需求,務實地檢討劃設,並依都市更新條例第3條規定,將可單獨實施都更事業計畫開發的範圍納入更新地區,因此剔除市地重劃開闢的公共設施用地,及指定留設開放空間的A5街廓,以符合法令及未來開發需求,絕無規避環評之意圖。另未來如實施都市更新事業,倘涉及「拆除重建之舊市區更新」之開發行為達認定標準第27條之要件者,才需要由都市更新之開發單位(實施者)依規定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都發局表示,市府一向重視環境保護,於推動都市發展同時,亦致力於維護生態環境。針對環保團體關切的樹木保留議題,市府參考嘉義大學都市林研究室團隊的調查結果,制定植栽復育及運用計畫,依調查顯示,臺鐵機廠原本植栽生長環境不良,颱風後區內樹木受損嚴重,爰除33棵特定紀念樹木原地保留外,具景觀價值且健康的樹木僅135棵,將優先作為行道樹、公園綠化或供開發者評估存留。其餘健康不佳、易滋生蚊蠅、造成過敏、感染傳染病及不具景觀價值的樹木則移除。未來將配合道路退縮空間、公園及建築基地綠覆率等規定,透過修剪整理與栽植,保留及新植樹木達近2,900棵,為現況樹木數量的2.8倍,展現市府對生態保育的重視。

都發局重申,本案都市計畫變更係以符合法令規範為前提,兼顧都市發展、文化保存及環境保護等多重目標,為高雄市民打造更優質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