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迴轉險撞行人又尾隨 警方即時處置防衝突擴大

【很角色時報蘇志明/高雄報導】鼓山分局於日前(10日)14時許接獲報案,31歲黃姓女子報稱步行於美術東二路時,遭53歲崔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迴轉時險些撞上,所幸黃女即時閃避未釀意外,未料崔男隨後再度迴轉,並駕車尾隨黃女,讓她感到不安,遂報警請求協助。警方獲報後迅速趕赴現場,第一時間確認雙方情況,安撫黃女情緒,並對崔男行為進行告誡,避免事態擴大。
經警方調查,崔男於迴轉時未禮讓行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1款「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最高可處新臺幣600元罰鍰,另違反第45條第1項第6款「駕車行駛人行道」,最高可處新臺幣1800元罰鍰,警方將依規定舉發。現場雙方均未進一步爭執,黃女確認自身安全後表示不願追究後離去。
鼓山分局呼籲,遇行車糾紛時應保持冷靜,避免衝突升級,並可撥打110報案,由警方依法協助處理,以確保自身權益與安全。
駕駛迴轉險撞行人又尾隨,警方即時處置防衝突擴大。(高雄市鼓山警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