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契約查核結果出爐 行政院消保處籲購屋者審慎檢視 – 天天上新聞

預售屋契約查核結果出爐 行政院消保處籲購屋者審慎檢視

預售屋契約查核結果出爐!購屋前應審慎了解。圖/unsplash
預售屋契約查核結果出爐!購屋前應審慎了解。圖/unsplash

(台北訊)為確保建商遵循「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處)會同內政部地政司及地方政府,於113年9月至12月間進行「113年度第2次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查核」,針對全國(不含澎湖、金門、連江)共60個建案進行審查。

此次查核涵蓋「契約審閱期」、「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驗收」及「通知交屋期限」等15項重點,結果顯示:

基本查核部分(50建案),共有8件建案契約內容部分不符規定,共計13項違規,整體不合格率為1.7%。額外增查部分(10建案),則有3件建案契約內容不符規定,共計7項違規,整體不合格率為4.7%。

針對違規建商,行政院消保處已請內政部地政司督導各地方政府依《平均地權條例》第81條之2第5項規定進行裁處,總計開罰新臺幣234萬元。

本次查核發現,部分契約內容仍存在以下重大違規情形:

一、契約審閱期不足:部分建商因計算方式錯誤,導致消費者審閱期不足5日,影響購屋人合理評估權益。

二、房地標示與停車位規格不符:部分建商未記載停車空間面積占共有部分比例,或未註明停車位高度,甚至長、寬、高計算方式有誤。

三、驗收條款影響消費者權益:部分契約交屋保留款低於房地總價5%,或將保留款納入銀行貸款,影響消費者對瑕疵修繕的保障。

四、通知交屋期限違規:部分建商未完成瑕疵修繕即要求消費者收房,影響居住品質及安全。

行政院消保處強調,建商應依規範訂定契約,保障消費者權益,並提醒購屋者簽約前務必確認以下事項:

一、至實價登錄網站查詢建案契約備查狀況。
二、逐點核對契約內容是否符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
三、如遇契約內容不符規範之建案,應拒絕簽約,並向主管機關檢舉。

行政院消保處呼籲,購屋為重大財務決策,消費者應審慎檢視契約內容,避免落入不公平條款陷阱,以確保自身權益。

圖/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圖/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