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Me Too」到行動|警籲重視「性與跟蹤」騷擾 – 天天上新聞

從「Me Too」到行動|警籲重視「性與跟蹤」騷擾

婦幼警隊長楊俊明受邀於警廣播「945會客室」,深入探討當前社會性騷擾與跟蹤騷擾的犯罪類型、應對方式及自保行為。(圖/記者澄石翻攝)

【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日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楊俊明隊長受邀於警察廣播電臺臺中分臺的「945會客室」節目中,深入探討當前社會性騷擾與跟蹤騷擾的犯罪類型、應對方式及自保行為。他提醒市民,若不幸遭遇此類事件,應及時尋求協助並減少傷害。

隨著「Me Too運動」的興起,社會各界對性別不平等及性騷擾問題的重視日益增強,許多受害者勇敢發聲揭露身邊的性騷擾事件。根據中市警局的統計,去(113)年共受理性騷擾案件376起,其中87.9%的受害人為女性,且年齡多集中在18至30歲(占36.8%)。最常見的性騷擾行為包括乘人不及反應時的親吻、擁抱或觸摸臀部、胸部等私密部位,占案件的78.3%。

楊隊長分享了去年12月底一起在知名連鎖迴轉壽司店發生的職場性騷擾案件。該名男性主管在新人教育訓練期間,多次詢問女員工私生活細節,並以幫忙繫圍裙為名觸碰員工腰部及其他部位。受害人感到身心不適,最終向上級長官反映。該案件屬於「職場權勢性騷擾」,即行為人利用職場的權力對下屬進行性騷擾。楊隊長指出,職場性騷擾案件數量逐年增加,這顯示防治工作仍有待加強。若遭遇此類事件,受害者可向雇主提出申訴,若申訴對象為最高負責人或雇主,則可直接向主管機關或警方報案。

除了性騷擾,跟蹤騷擾問題也日益嚴重。中市警局去年共受理跟蹤騷擾案件254起,受害人中86%為女性,年齡層主要集中在31至40歲(占35%)及21至30歲(占29%)。楊隊長指出,跟蹤騷擾的行為形式多樣,包括監視、尾隨、歧視貶抑、通訊騷擾、不當追求、寄送物品等,對受害人造成極大困擾。

他舉例說明,一名年輕女子小花(化名)在網路遊戲中認識凌姓男子,該男子見面後對小花展開積極追求,遭拒絕後仍不放棄,並對其進行跟蹤騷擾。小花曾因不堪其擾申請保護令,但凌男不僅不停止騷擾,甚至持水果刀埋伏在小花住處,企圖對其造成傷害,幸好及時被送醫搶救,無生命危險。這起事件凸顯了跟蹤騷擾的嚴重性,並提醒社會大眾警惕此類行為。

楊隊長強調,若遭遇跟蹤騷擾,受害者應遵循四大原則:避免直接接觸、提升自我防衛意識、冷靜應對並尋求協助,以及蒐集證據記錄過程。此外,若情況緊急,應立即撥打110報案,並可向分局或派出所求助,或下載「警政服務App」進行諮詢。

性騷擾與跟蹤騷擾不僅對受害者造成身心傷害,也對社會氛圍造成恐懼與不安。楊隊長表示,警方將持續加強對此類案件的處理,並呼籲市民正視性騷擾與跟蹤騷擾的危害,提供受害者更多支持與保護。他強調,只有社會各界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防治這些犯罪,讓每個市民都能在安全、友善的環境中生活。

為了提高大眾對性騷擾與跟蹤騷擾的防範意識,婦幼隊員警全年無休,風雨無阻地走訪學校、機關及社區,進行宣導教育。這些宣導活動不僅加強了公眾的法律知識,也幫助有需要的市民尋求協助和保護。楊隊長最後指出,每一次忽視這些問題,都是下一次傷害的開端。希望透過警方的努力,能夠讓更多受害者勇敢發聲,並得到及時的幫助與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