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私幼虐童 教育局:依法嚴懲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有關高雄市某私立幼兒園疑似違法對待幼兒,高市府教育局於113年11月接獲通報後,立即要求園所保存相關監視器畫面,並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規定」提送審查小組啟動調查,倘調查屬實,最重可對該行為人裁罰60萬元,1至4年或終身不得在幼兒園服務,並裁處幼兒園負責人罰鍰、減招、停招、停辦或廢止設立許可。教育局長吳立森強調,違法對待零容忍,教育局會依法嚴懲,絕不寬貸。
教育局表示,針對該園另發生幼生間受傷情事,鑑於幼兒不具行為能力及責任能力,幼兒園處理幼兒間事件基於維護幼兒最佳利益,應採教育輔導策略,矯正幼兒間不當互動行為。教育局已請該園釐清事情發生情形及進行家長溝通,並針對幼生進行身體界線等性別教育課程。
教育局說明,針對教保服務人員資格及餐點一事,教育局已派員到園稽查,目前查核該園教保服務人員配置未符規定,依法最重能裁處幼兒園負責人6萬之罰鍰。
教育局強調,高雄市針對違法對待幼兒案件絕對是零容忍,為確保教保服務機構服務品質,後續針對違法之幼兒園,持續加強稽查頻率與到園輔導,以預防再次發生類此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