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不可赦!|東區重大車禍釀1死2傷
【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臺中市東區今(12)日上午發生一起重大車禍,91年次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在自由路三段失控,撞擊沿線6輛車輛,釀成1死2傷的慘劇。警方現場對肇事駕駛進行酒測,發現其酒測值遠超法定標準,當場將林男逮捕並依法移送偵辦。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表示,事故於上午10時50分許發生,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自由路由西往東行駛,行經事故地點時失控,接連撞擊4輛自小客車、1輛重機車及1輛自行車。強烈的撞擊力道導致重機車騎士杜姓男子(38年次)當場無生命跡象,送醫後仍不治身亡。自行車騎士宋姓男子(55年次)則因顱內出血,正在平等澄清醫院進行手術搶救中。此外,一輛自小客車的黃姓女駕駛(67年次)雖無明顯外傷,但感身體不適,目前在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檢查中。
至於肇事駕駛林姓男子則僅膝部擦傷,同樣被送至平等澄清醫院治療。警方現場對林男進行酒測,結果顯示其酒測值遠超法定標準,已構成公共危險罪,全案將在戒護就醫後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將根據事故鑑定結果,釐清肇事責任及相關細節。
針對本次事故,警方再次強調酒駕的危害。飲酒後駕駛不僅會降低注意力、延遲反應時間,更會嚴重影響判斷力,造成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的重大威脅。根據交通安全法規,酒駕已是重大刑事犯罪,一旦觸法將面臨嚴厲處罰,甚至釀成人命傷亡的悲劇。
警方呼籲民眾飲酒後務必選擇代駕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以免造成無可挽回的後果。特別是年末節慶期間,更應提高警覺,自律守法,讓道路交通更加安全。
此次重大車禍再次提醒社會,酒駕不是個人問題,而是關係整體交通安全的大事。每一位用路人都應肩負責任,共同打造安全的行車環境,避免悲劇重演。警方表示,將持續加強酒駕取締力度,絕不容忍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期盼民眾共同配合,守護道路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