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舜觀點:緊急避孕藥應列指示藥 補足健康台灣女性權益缺口
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黃金舜指出,我國「健康台灣」政策雖涵蓋十一大主軸,卻獨缺「婦女健康」面向,與台灣致力推動人權立國的理念形成落差。他強調,緊急避孕藥應速轉列指示藥,以完善婦女健康權益保障。
黃金舜表示,傳統社會賦予女性生育「天職」的觀念,導致諸多不平等對待,如職場上的「玻璃天花板」效應。他強調,消除性別不平等的關鍵在於確保女性的生育自主權,包括懷孕時機的決定權與中止懷孕的選擇權。
根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 第十六條第一項e款,即闡明應確保婦女在平等基礎上,擁有自由決定子女人數和生育間隔的權利,並能獲得相關知識、教育和方法。黃金舜指出,我國雖因國際情勢無法完成多數國際公約的締結程序,但已於2011年透過施行法將CEDAW內國法化。
在國際趨勢方面,緊急避孕國際協作小組(ICEC)與國際婦產科聯盟(FIGO)共同制定的《緊急避孕藥給藥和服務指南》中,明確建議應提供婦女便利的取得管道,無需經醫師診察即可自主決定使用,不僅保障女性權益,更可避免因預期外懷孕而須承擔手術或藥物流產的風險與費用。
黃金舜進一步指出,在十大醫藥先進國家中,九國已將緊急避孕藥列為指示藥,包括美國(16歲以下需醫師處方)、英國、瑞士、加拿大、法國、比利時、瑞典、澳洲及德國。即便是仍將其列為處方藥的日本,也已於2023年開始試辦藥局販售計畫。
他呼籲,台灣作為重視人權的民主國家,應儘速推動緊急避孕藥轉列指示藥,不僅能與國際接軌,更能實質保障婦女健康權益,補足「健康台灣」政策中的重要缺口。如此才能真正落實人權立國的理想,完善台灣的醫療照護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