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燕祝怒批市府無能 騎樓違停取締拉高警民仇恨值 要求市長盡速公告
【大成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對於臺南市爭議已久騎樓違停遭警方取締問題,導致警民嚴重對立,甚至發生員警開單後蹲下請店家簽名無奈情況,市議員林燕祝於11月5日總質詢時怒批市府無能,並陪同多名里長及近50位里民向市長陳情,林燕祝要求市長參照高雄、臺中、桃園,騎樓停車採取公告原則,且保留1.5米通道盡速公告,黃偉哲市長收到陳情當場允諾,會在本次定期會結束前盡速公告辦法,1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林燕祝說,騎樓違停取締民怨沸騰,民進黨團得知她今天要在議會提出質詢,即搶先在4日舉行記者會,她諷刺的說民進黨團終於覺醒,看見市長軟肋,但也讓她看到市府無能,不過對於騎樓問題不分藍綠關心她樂見其成。
林燕祝表示,在今年7月10日時收到里長與里民的陳情,就盡速安排7月12日與警察局、工務局等相關單位與里民現場會勘,當時權責認定有爭議遲遲無法解決,她隨即在8月28日請市府方秘書長再次召集市府相關單位會議,並由立委黃仁邀集交通部長官出席,請交通部對於107年10月25日交路字第1075014458號函的前例做解釋,交通部當下說明地方騎樓停車可以因地制宜,可參照高臺中、桃園,騎樓停車採取「原則開放、例外禁止」原則,並留1.5米通道,她也建議交通局可朝這個方向做研擬辦法。
林燕祝指出,未來警察局開單爭議不單只有騎樓,她播放一段影片請問市長、警察局長與工務局長,影片中停放一整排汽車與餐車道路屬性為何,就有民眾向她檢舉這邊違規停車警方不處理,當她了解詳情後,並非警方不作為,永康分局有函詢工務局這段道路屬性請工務局回覆,卻沒有一個明確答覆,她進一步詢問區公所與都發局,得到回覆皆不相同,今年9月底,工務局更發文給市府局處告知,從114年1月1日起,這些建築相關執照資料將不另外發文提供,或許對於部分局處而言便利性高,但唯獨警察局如碰到有爭議道路開單前要自行查詢確認騎樓、人行道等土地屬性,警察局如何「球員兼裁判」?工務局有待與警察局協調處理,避免日後警方開單執法引起過多爭議。
林燕祝提到,因騎樓不能停放車輛,就有里民向她反應,他們欲承租中華里公有立體停車場但都沒有空位,臺南市交通局與民政局各區公所委外公有停車場各計有59場與8場,經她查詢契約得知,交通局所委外公有停車場,秉持50%月票販售比例優先提供給在地里民,但區公所委外中華立體停車場僅對於永康「區」民要承租採月繳與季繳優惠,並沒保障車位比例,且業者只對「里」民做出租金優惠,明顯與契約不符,她建議市府應該設置辦法,將停車場委外作業統一交由交通局來做管理,對於設置在住商混合區停車場,可參考其他縣市分為兩班制承租,讓月票制度更彈性,並提升停車場使用率,解決停車空間不足問題,更能受益當地民眾,創造雙贏。(臺南市議會提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