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期強力取締違規|警啟動公車大執法
【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日前台中市發生2名女大學生在穿越人行道時遭公車撞擊,造成1死1傷的重大事故,引發社會對於大客車行車安全的高度關注與討論。台中市長盧秀燕於事發後立即宣示「公車大執法」專案,並強調執法行動將無限期執行,直到行車安全全面改善為止。為因應市府政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自9月29日起正式啟動「公車大執法」專案勤務,針對大客車未禮讓行人、闖紅燈、未使用方向燈、隨意變換車道、超速等違規行為,加強路面稽查與嚴格取締。
中市警五分局文昌派出所警員林志誠及黃正佑在巡邏時,發現一輛公車行經文心路欲左轉昌平路時,完全無視號誌及現場車流狀況,違規左轉。員警當場感到驚訝,立即進行尾隨並於漢口路與興安路口攔停該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2款告發該公車駕駛人,並處以600至1800元的罰鍰。
此外,中市警五分局水湳派出所於9月29日當日亦連續查獲2件公車惡性違規行為。上午9時許,員警發現一部公車於中清路行經雷中街路口時違規闖紅燈,立即攔停告發;同日上午11時許,員警在經貿路與經貿五路口再度查獲另一部公車未依號誌指示左轉違規,並於當場開單取締。警方針對公車違規行為自9月29日至10月3日,已累計取締12件,強調未來將持續不定時、不定點執法,尤其針對中清路、文心路、崇德路及公車轉運站周邊等公車密集路段,加強取締與稽查,絕不寬貸。
中市警五分局表示,除執行違規取締外,將結合義警、志工等民力,向公車駕駛人宣導防禦性駕駛觀念及路口停讓行人的重要性,以降低事故發生機率,並呼籲公車乘客如發現司機有違規行為,可利用110報案或1999市民專線進行檢舉,共同維護市區安全交通環境。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強調,未來將配合台中市府政策持續推動「公車大執法」,並與各界攜手合作,全力改善公車行車安全,保障市民及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