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就業不歧視,職場好共事」宣導會 請踴躍報名
【News586/記者彭慧婉報導】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自113年3月8日起施行,本次新修正之規定包含雇主防治職場性騷擾之相關義務,以及職場性騷擾受害人之權益。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為協助轄內事業單位瞭解有關就業歧視及職場性騷擾防治相關規定,訂於113年8至10月辦理6場次「就業不歧視 職場好共事」宣導會。
宣導會包括「就業歧視」及「職場性騷擾防治」等主題,「就業歧視」部分訂於113年8月21日上、午各辦理1場次,邀請潘麗茹律師探討禁止就業歧視法令解析及實務,針對就業歧視的18項態樣禁止與防治類型進行實務分析,提升雇主對就業歧視的認識;「職場性騷擾防治」部分訂於113年9月25日及113年10月24日上、下午各辦理1場次,邀請許惠君律師及賴郁樺律師講授有關職場性騷擾防治之案例分析、事業單位性騷擾防治機制之建立等議題,協助事業單位瞭解法律規定,並於第一時間處置且建立防範及應對措施。
此外,為輔導事業單位設立托兒設(措)施,照顧勞工朋友的育兒需求,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同步派員現場分享企業托育補助、獎勵、新型態職場托育模式,打造友善職場。報名及課程詳情請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網站〔便民服務/線上報名(課程資訊)/就業不歧視,職場好共事宣導會〕項下查詢,每場次人數上限150人,依報名先後依序錄取,名額有限,額滿為止,歡迎各單位於10月15日前踴躍報名。(報名網址: https://lhrb.tycg.gov.tw/Active_Content.aspx?n=4961&ss=66AE868847A83479)(圖:勞動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