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內政委員會今(8日)審查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用 – 天天上新聞

立院內政委員會今(8日)審查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用

(很角色時報記者黃鈺婷/立法院報導)

上周內政部長林右昌透露將發放里長年終慰問金,行政院會於2日立即拍板通過,以村里長事務費以5萬元計算,每年加發1.5個月為年終慰問金,雖基層里長認為政策是一種鼓勵,不過也有人認為是政治考量。

今(8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查朝野立委提出的「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共計37案。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表示,在質詢前,有些事她不吐不快,她很感謝召委吳琪銘排了全國都關注的議題,因為不管是地方民代或村里長,大家都紛紛的表示,時至今日村里長的事務補助費以地方民代的助理費用都應該要被討論。

蘇巧慧質疑,今天這麼多國民黨立委、民眾黨立委也提出自己的版本,所以他們的版本是比較寫得不夠好不夠清楚嗎?所以沒有被傅崐萁、黃國昌選中嗎?不然為什麼只有那個版本逕付二讀?難道是國民黨選進去逕付二讀的版本代表國民黨全體的意見嗎?民眾黨選進去的代表民眾黨的意見嗎?
蘇巧慧表示,如果是的話,顯然民眾黨不支持村里長事務費調高,因為民眾黨的版本未寫到村里長;國民黨不支持原住民地區的村里長事務費可以加給,不支持像無黨籍原民立委高金素梅的提案,說原住民地區事務繁忙可以加給,因為國民黨逕付二讀的版本沒有原住民部分。

下午逐條案例修正案,「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本案全數37條,以第五條,民代服務費調整為每月增加百份之二十,以在場委員及內政部政務次長吳容輝一起協商通過,第六條、第七條之一:村(里)長任職滿六屆且年滿六十五歲者,應給予為勞金及表揚,期額度及支給辦法由內政部訂定之,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按照吳琪銘委員等修繕動議通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8日)審查「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等案。(記者黃鈺婷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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