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抽驗生鮮禽肉及蛋品 7件動物用藥殘留超標
北市衛生局表示,此次抽驗生鮮禽肉、生鮮蛋品及加工蛋品,分別檢驗禽畜產品中殘留農藥、重金屬、動物用藥(包含硝基呋喃及其代謝物、氯黴素及其代謝物、四環黴素、抗生素及其代謝物、動物用藥多重殘留、抗原蟲劑及離子型抗球蟲藥等),檢驗結果有3件烏骨雞檢出「三甲氧芐氨嘧啶(trimethoprim)」、2件雞胗檢出「脫氧羥四環黴素(Doxycycline)」、2件蛋品分別檢出「乃卡巴精(Nicarbazine)」及「甲磺氯黴素(Thiamphenicol)」與「氟滅菌(Flumequine)」含量不符規定。
針對不符規定產品,臺北市衛生局已通知轄內業者立即下架,經追查不符規定產品來源為外縣市業者,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辦理,如違反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規定者,屬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責任業者6萬元至2億元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販售業者3萬元以上至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指出,三甲氧芐氨嘧啶屬合法殺菌劑,可降低禽畜受微生物的侵襲傷害,但過量長期食用可能導致噁心、嘔吐、腸胃不適;脫氧羥四環黴素雖急毒性不高,但若超量使用,會造成腸內細菌的抗藥性;乃卡巴精係預防雞隻球蟲病之合法使用含藥物飼料添加物,但產蛋中蛋雞不可使用;甲磺氯黴素 (Thiamphenicol) 為人工合成 amphenicol 類抗生素,其結構及作用活性與氯黴素相似,但是沒有引起再生性不良貧血的風險,因此取代氯黴素的使用,被廣泛應用畜牧獸醫、水產動物的疾病預防與治療;另,氟滅菌若長期蓄積,可能引發包括胃腸道不適及頭暈、失眠、頭痛等副作用,影響人體健康。
衛生局提醒,飼養禽畜業者於使用藥物控制細菌或寄生蟲時,應確實遵守動物用藥相關規定,除了必須考慮動物對象、年齡、劑量等之外,還必須遵守停藥期,如此才能確保禽畜肉品安全衛生;另呼籲消費大眾在選購時,以正常色澤無異味為佳,勿買來源不明產品,注意肉品之貯放環境,避免高溫久放,以確保飲食的安全與衛生。
臺北市衛生局113年第1季生鮮禽畜肉品(含蛋)抽驗不合格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