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宥勝8萬元交保 理由是當庭認罪 – 天天上新聞

藝人宥勝8萬元交保 理由是當庭認罪

藝人宥勝(本名王宥勝)被控於2016年對女性友人伸出狼爪,被檢方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天開庭訊問後裁定他8萬元交保,法官認為,雖認定宥勝有串證可能,但他已坦承犯行,沒有羈押的必要,因此裁定8萬元交保。

台北地院裁定指出,宥勝已坦承犯行,審酌起訴書紀載的所有證據,認定宥勝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虞, 但他已坦承犯行,且全案已審結,已無羈押必要,裁准8萬元具保,並命宥勝不得直接或間接與本案相關的2名女子有接觸、聯繫行為,若違背上述遵守事項將依法羈押,辯護人有無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或其他規則,促請檢察官為適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