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環保局112年裁罰環境髒亂近300萬元 呼籲地主維護環境衛生 – 天天上新聞

屏縣環保局112年裁罰環境髒亂近300萬元 呼籲地主維護環境衛生

【記者林家慶報導】

  去(112)年國內登革熱本土病例一整年共累積2萬6,384個案例數,尤其以南部縣市為好發地點,屏東縣政府環保局秉持從嚴查報積極防疫下,疫情得以控制,而過程中有許多土地所有權人(如民眾、政府機關或道路權管單位等)因未善盡管理人之責,致散置垃圾、堆置雜物、積水或雜草叢生,導致孳生病媒蚊之虞,屏縣府祭出鐵腕,去年整年共告發裁處有關亂丟菸蒂或檳榔渣、亂貼廣告物、空地雜草逾50公分未修剪,以及土地堆置垃圾致髒亂等,違反環境衛生案件共計1,838件,裁罰金額近300萬元。
 
  去年國內登革熱疫情嚴峻之際,屏東縣內某政府機關出租於屏東市自立路之土地,因承租人未善盡管理人之責,有孳生病媒蚊疑慮,經縣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該筆出租地內有散置廢棄臉盆、輪胎、盆栽及垃圾等廢棄物,另該地圍牆內種植之樹木疏於管理,使多棵樹木長出圍牆外,造成落葉及花卉散落,不僅有礙觀瞻,更對環境衛生產生不小的影響,因此環保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裁罰上限6,000元並要求限期改善,此外,環保局當時亦同樣要求該機關於P基地雜草叢生情況限期改善,雖然該機關於期限內修剪雜草完成,惟半年後該處雜草再度超過50公分,環保局已於近日要求改善,今1月30日複查已派員清理完成,惟仍告知該單位日後需加強管理維護,否則將予以重罰。
 
  環保局表示,依據「屏東縣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如空屋或空地有雜草高度超過50公分未修剪、有污染環境之虞的廢棄物、堆置有礙環境衛生之物品,以及孶生病媒源或有發生傳染病之虞,若經縣府通知或限期應清理而不清理時,可裁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且可按次連續處罰。亦再度呼籲不管擁有空地之民眾、政府機關或道路權管單位等,如有閒置、荒廢的土地或建築物四周空地常見雜草生長,皆應定時巡視環境,維護土地內環境衛生管理,善盡地主管理的責任。此外,戶外有積水容器未清除進而導致病媒蚊產生等狀況,若遭到民眾陳情且查證屬實,將依相關規定開罰,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以保障全體縣民健康。
 
  此外,農曆春節即將到來,全縣33鄉鎮市公所已公布春節期間垃圾收運時間,呼籲民眾落實資源回收再利用;至於巨大廢棄家具清運,民眾若有清運需求,可與所在地清潔隊聯絡安排清運。環保局提醒民眾,平時容易錯誤分類的物品包括高壓瓶罐、食用性粉狀物、金紙或香灰餘燼、鋰電池與行動電源、滅火器及瓦斯桶等,正確處理,再分別交給垃圾車、資源回收車或採逆向回收,切勿直接丟入垃圾車中,以確保民眾自身及清潔隊員的安全,並請民眾務必配合清潔隊春節休假期間將垃圾包好,不要隨意丟棄造成髒亂,以維護環境清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