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角糾紛情緒失控 拿鞭炮丟擲民宅
(記者謝富益報導)口角糾紛,竟於夜間至路邊民宅外施放鞭炮 警一小時查獲到案,警方呼籲民眾如有糾紛應採和平理性方式解決以免觸法
10日晚間有民眾報案「剛剛有台白色休旅車對北辰街民宅狂丟鞭炮」,文山派出所所長林明龍立即帶同巡邏警網前往察看,同時所內員警調閱周遭監視影像釐清案發情形。
經查訪周邊住戶及調閱監視器影像,鎖定廖姓男子(50歲)於案發1小時即通知他到案說明,廖男主動交付給警方「水鴛鴦」鞭炮1盒表示當晚是他所為,廖男供稱與另一名李男因為先前有過節,當天廖嫌開車行經鳳山區北辰街,突然情緒失控,一時衝動之下,廖嫌才會拿出「水鴛鴦」鞭炮,並點火丟路邊後離去(總共燃放了3根)。而做出丟擲鞭炮之違序行為,全案經警方調查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4款「放置、投擲或發射有殺傷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移請裁處。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如有糾紛應採和平理性方式解決,或向第三方尋求協助、調解,以避免衍生事端而觸法,倘發生暴力衝突,挑釁警方執法紅線,絕對強勢執法偵辦,決不寬貸。
男子洩憤不成反被依法送辦。(高雄市鳳山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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