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辦市地重劃虛增人頭地主,臺南市地政局說明依法審查
【大成報記者杜忠聰/臺南報導】佃西(一)自辦市地重劃區面積9.28公頃,位於台江大道三段北側、海佃路四段南側及安佃國小周遭地區,該案於99年1月成立籌備會、102年10月成立重劃會,並於107年4月開工、110年4月工程完工驗收,目前於工程保固中。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對於自辦市地重劃各個環節皆依法審查及監督,保障民眾權益。有關自辦重劃區召開會員大會表決人數及面積計算部分,地政局依照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第13條及相關函釋規定,不合規定者不予計算。經查佃西(一)自辦市地重劃召開會員大會時,其全部地主人數為379人,不合當時法規規定而剔除地主為186人,可進行表決計算為192人,對於灌人頭部分均依規定詳實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