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園非法棄置廢木材釀災 依法重罰移送並命業者限期清理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本(4)月5日上午10時23分林園區中芸三路268巷附近發生廢木材悶燒火災,引發附近粒狀物及異味污染,影響空氣品質及民眾大量陳情,環保局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從重裁罰,殘火至6日中午才處理完畢。另火災涉及公共危險罪部份,將依刑法第175條規定,移送法辦。
環保局於110年4月21日稽查發現龔姓民眾承租土地後,又借予其他2名民眾堆置廢木材,因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另亦查獲3家業者非法清運廢木材,前述行為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環保局已於110年6月2日移送法辦,目前地檢署偵辦中。為加速現場廢棄物清理,環保局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規定,命相關行為人及受託清除處理業者限期30日內清理,倘屆期不為清除處理將移送強制執行,清除前亦將派員定期巡視,避免再次復燃。
環保局長張瑞琿表示,部份不肖業者為謀利,常將廢棄物非法棄置於農地或租賃之廠房,影響環境品質;因此土地使用人、管理人或所有人,應謹慎出租土地、廠房,如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將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罰金,同時還必須負擔清除處理責任。民眾若發現任何污染情形,可撥打市府1999專線或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環保局將立即前往查察,同時也歡迎民眾一起揪出環保蟑螂,共同維護環境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