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蒲遷村建物以全新重建價格從優補償 讓居民選擇合適的住宅 落實遷村安居 – 天天上新聞

大林蒲遷村建物以全新重建價格從優補償 讓居民選擇合適的住宅 落實遷村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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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祖東/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與經濟部即將於本(2)月11日辦理大林蒲遷村第4場說明會,為保障居民能在遷村安置地重新安居樂業,政府對於大林蒲居民現有建築物的補償,秉持以全新重建價格補償的原則,訂定補償標準並加計物價調整,讓居民可以有充裕的資金選擇適合的住宅,安心換新居。

高雄市都市發展局局長吳文彥表示,有關房屋補償一直是大林蒲居民關心的議題,為落實照顧居民,對於居民目前居住的房屋,不論合法與否都將以「全新重建價格補償」,且不因建物屋齡老舊而減價,都以相同等級建築物適用同一標準給予補償,並依遷村當年度的物調指數加計補償金額,不會有所差別。另為鼓勵民眾配合搬遷,於期限內自行拆遷且清運完竣者,也會加計建築物主體構造補償費25%之獎勵金;若為配合市府拆遷則發給建築物主體構造補償費10%獎勵金。

吳文彥指出,近年來物價波動幅度大,建築成本也相對提高,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相較於108年10月遷村基準日,營建物價調整指數至111年12月止,已達約122%。若依110年2月發布的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專案標準試算,1坪全新重建價格補償金額為72,645元,加計物調及自行拆遷獎勵金25%後補償金額達1坪110,783元 (以鋼筋混凝土構造3至4層樓之第2類建築物為例),補償金額隨著物調增加,實質提高補償,讓居民可依需求選擇適合的住宅類型,輕鬆搬新厝。

吳文彥進一步說明,考量搬遷後民眾蓋新厝或興建透天厝的需求,高雄市政府也將媒合優秀建築師的管道與辦法,以滿足民眾建屋的設計需要;如果民眾想選擇居住大樓,可以選擇選購買高市府興建的配售型安置住宅;對於無房地所有權的大林蒲居民或年輕人,高雄市政府也已與中央協力,在既有的250戶出租型安置住宅基礎上,再興建至少500社會住宅供大林蒲居民優先申請租住。

在畸零地的部分,高雄市政府也安排專屬街廓,讓小面積的地主能合併使用,若經由媒合集中配地達到可以建築的單元者,專案更補助45%之集合住宅的規劃設計費用,同時也提供媒合在地優秀建築師進行設計的管道,讓畸零地地主也能安心蓋新房、住新家。希望透過多元選擇方案,讓遷村的民眾能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搬新家,打造遷村後的宜居環境。

都發局也提醒,近來有民眾反映尚未收到收明會通知,經查證多數與戶(長)籍地址、房地登記謄本聯絡地址、稅籍資料,或房地所有權人已歿未辦理繼承登記,籲請民眾洽戶政、民政或稅捐機關變更地址,以免日後未收到政府相關通知影響權益。有關遷村計畫書(草案)及歷次修訂資料,市府與經濟部已經將相關電子檔公佈在大林蒲遷村計畫資訊網(https://dalinpu.kcg.gov.tw/DRP/web_page/index.jsp)及經濟部工業局網站(https://www.moeaidb.gov.tw/ctlr?PRO=idx2015),並以紙本分送居民,民眾如有相關疑問,歡迎洽詢大林蒲專案辦公室(0800-600177、07-331-5333),或大林蒲遷村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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