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案施工不慎造成道路塌陷 工務局開罰並勒令停工
【記者李祖東/高雄報導】工務局於111 年8 月14 日中午13時40分許接獲1999通報 自強一路道路塌陷,工務局局長、建管處處長及正工程司會同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及建築師公會立即到場勘察,初步研判因鋼板樁擋土壁密合度不足,導致滲水滲砂,造成路面塌陷及5戶民宅。
工務局表示,已立即疏散居民18人、無人員傷亡。並立即責成承造人立即進行鄰房保護措施及災害應變處理,避免損害範圍擴大。目前委請本府消防局灌注水至基地開挖內,預防土水持續進入基地,避免鄰房持續傾斜。
工務局啟動應變機制,由局長指揮,建管處處長擔任現場指揮官,同仁24小時輪值巡守工地。本案違反建築法第63 條:「建築物施工場所,應有維護安全、防範危險及預防火災之適當設備或措施」,並依同法第89條處起、承造人及監造人9萬元罰鍰並勒令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