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懸掛註銷車牌 南警鷹眼識破
(記者陳宥森/臺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安南派出所於7月15日17時40分在安南區安中路4段上執行勤區查察勤務時,利用警用電腦發現1部重機車懸掛註銷車牌,立即攔停。
盤查過程中,駕駛男子雖表示為車主,但對於購買來源無法清楚表示。員警進一步調查發現,車籍資料所載明之廠牌、款式及車色皆不同,該機車車身為失竊車輛,全案依竊盜案函請臺南地檢署偵辦。
經查,安南所警員顏伯庭、警專實習生朱祐霆執勤時,利用警用電腦查詢發現1名男子所駕駛的重機車懸掛註銷車牌,立即攔停並準備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4款掣單舉發並扣繳牌照、移置保管車輛。
惟調查過程中,駕駛人傑○(男、73年次)稱購買二手機車,對於購買來源卻無法清楚說明。警員顏伯庭當下便覺可疑,請實習生朱祐霆確認該車籍資料所載明的廠牌、車色等,赫然發現皆不吻合。
員警再進一步查詢引擎號碼,發現係失竊機車懸掛註銷車牌,車身為106年在北區失竊,全案依竊盜案函請臺南地檢署偵辦。
南市警三分局表示:此案為典型的「貍貓換太子」機車失竊案件,原本只是單純交通違規案件,在員警細膩心思及積極態度下,進一步破獲機車竊盜,也讓實習的小學弟深刻體會到偵辦案件的工作要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