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上班竊人腳踏車 構竊盜罪安南警查辦
(記者陳宥森/臺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和順派出所於6月23日11時30分接獲民眾報案,稱停放在安南區長和一街超商的自行車遭竊,警方立即展開調查,復經調閱數十支監視器後,6月25日15時在工業區內逮獲竊嫌,順利取回被害人的腳踏車,讓婦女大讚稱安南警讓人好安心。
經查,周嫌(男、49年次,竊盜前科)遭逮時稱自己因「上班要遲到」,怕因此被老闆扣薪水,情急之下才「借用」超商前的腳踏車,前往工業區上班。但經驗豐富的警員陳祥慶、黃壁儒對此說法心存懷疑,認為事有蹊蹺。
當下以竊取期間的監視器畫面,反問周嫌如係借用,為何事後還繼續使用腳踏車,且藏於別處而非騎回去原處,明顯是為了掩蓋犯行而說謊,周嫌見員警戳破謊言,直呼「敗給警察了」,全案依竊盜案函請臺南地檢署偵辦。
南市警三分局表示:自行車竊案,較一般竊案有車牌或特徵而言,相對不易偵辦,和順派出所員警鍥而不捨調閱監視器,比對出犯嫌特徵,方能順利緝獲犯嫌。警方全力維持治安,針對犯罪熱點區域加強巡邏,強化可疑人車盤查,給市民一個治安安穩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