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小孩丟人家門前 興安警陪伴男童返家
〔記者林健昌/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興安派出所警員胡晉嘉及陳俊友於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稱有一名老翁將其三歲孩童放在報案人住家前,且未留下聯繫方式即騎車離去,警方立即趕赴現場。
警方到達現場後,報案人向員警表示,該名男童被一名老翁騎乘機車載來家門口便放男童下車,遂獨自騎乘機車離去,既沒有打聲招呼,也沒有留下聯繫方式,經許久也未見老翁回來接男童返家,所以才會打電話報警,希望警方能到場協助找回男童家屬;員警看著男童孤零零地站在報案人家門外,先行安撫情緒並耐心詢問男童的年籍資料。
男童向員警表示不知道住家的地址為何,但知回家的路怎麼走,員警便一路陪著男童走回其住家查看情況並聯繫家長,而於警方陪同男童走到宣信公園時,恰巧遇見男童之家屬蕭男騎車經過,蕭男當場驚呼為何男童會走到此處,怎麼沒有留在下車處那遊玩,並表示會將男童放在該處是因為該處也有幾名年紀相仿的孩童,所以才會讓男童在那邊與他們一起遊玩。
員警提醒男童家屬,外出時務必讓孩童保持在視線範圍內,避免因一時疏忽而發生意外,更不能讓孩童獨自一人待在陌生環境下,若是有要事該處理,也應該託付給信任的親友照護。
興安派出所所長詹文偉針對此案表示,家中若有年幼兒童,應隨時注意幼童安全,避免讓幼童離開視線,平時亦可教導幼童走失時正確的求助方式;如發生走失情形,也請主動撥打110報案,以利警方即時提供協助,多一份助力,讓幼童能儘速平安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