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嫌稱貧而竊祭祖供品 貪念犯下大錯
(記者陳宥森/臺南報導)日前4月4日20時10分,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和順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稱安南區安和路某知名賣場疑似發生竊案,員警立即趕至現場,並於賣場門口盤查疑似竊嫌的葉姓女子(56年次、竊盜前科),於隨身背包內發現未結帳的高粱酒、水果及健康食品等物(約價值新臺幣3,487元),現場查獲葉女竊盜現行犯。
經查,葉女於賣場內竊取多樣商品,並全部塞進自己背包,恰巧被巡視賣場的店長發現,店長不動聲色,直到葉女將部分商品結帳完,確認有偷竊行為後,才向警方報案。和順派出所警員陳祥慶、黃硯晟獲報到場後立即盤查葉女,起初葉女消極不配合調查,經警方勸導之下,終知難逃法網打開背包配合警方調查。
葉女被逮後,辯稱自己因去年10月發生嚴重車禍,失業至今經濟困難,又逢清明掃墓,想帶點水果、高粱酒祭拜已逝雙親,意圖博得店家同情,未料遭所長林祿廸識破謊言,葉嫌只好坦承偷竊物品是為己用,一時貪念犯下大錯。
南警三分局呼籲:節日或連假期間賣場人潮眾多,店家業者應妥善保管財物,平日就做好防竊措施,避免宵小有機可趁,造成財物損失。警方也會加強防搶防竊作為,針對不法情事一定迅速依法究辦,全力守護民眾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