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強力取締酒駕 遏阻「杯聚」變悲劇

(民時新聞社/記者陳宥森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為因應元旦連假及緊接到來之春節連假大量之出外旅遊觀光人潮、車潮,及期間可能之尾牙、宴飲、跑攤飲酒機會之增加,並落實守護安南區之交通安全,遏阻酒後駕車情事發生,全力加強取締酒後駕車,經統計三分局於12月24日起開始執行取締酒駕大執法以來,至12月30日止已取締19件酒後駕車,這些案件中,甚至有林姓民眾於30日深夜,酒後駕駛自小客車,因發現警方在國姓橋執行路檢,即在橋上直接倒車欲規避路檢,經警方立即上前實施攔查,並檢測林姓民眾呼氣酒精濃度,酒測值高達0.73mg/l,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幸而警方即時發現制止,才未讓林姓民眾危險行為繼續擴大。

第三分局統計,(110)年度安南區共計取締570件酒後駕車案,較去(109)年度439件,增加30%取締能量,另本(110)年度安南區1至11月共計酒後肇事80件,較去(109)年度同期92件減少12件之多。

三分局表示:現今「酒駕零容忍」已是普世價值,社會大眾對酒後駕車行為深惡痛絕,警方為加強連假民眾出遊、觀光之交通安全,除編排交通疏導勤務外,更針對易酒後駕車、易肇事的時間、地點規劃執行路檢勤務,嚴正執法,縱使深夜時段也不放鬆,另對於危險駕車、改裝車、噪音車等違規亦全力取締,同時利用臉書(FB)社群強化交通安全宣導效能,並以實際行動結合海產、熱炒、薑母鴨、羊肉爐等餐飲業者及樂寧學習據點辦理拒絕酒駕及「指定駕駛」、「改搭計程車」、「酒後代駕服務」之交通安全宣導,使餐飲業者及長者們成為地方社區交通安全種子,以擴展拒絕酒駕宣導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