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不上道」 新營警嚴正執法 加強取締酒駕
(民時新聞社/記者陳宥森報導)酒駕肇事致人死亡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重視,新營警分局為宣示警察強力執法、維護民眾生命安全之決心,除每月已規劃4次以上「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工作,並將在110年12月31日起至111年1月2日止,連續3日採「不定時、不定點」,機動巡邏攔檢,提高執法強度及頻率,展現取締酒駕及防制交通事故的執法決心,以維護行車安全及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
新營警察分局呼籲:民眾應配合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如預期有要飲酒,往返可多利用計程車或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如親友共同前往也可先指定駕駛,負責載大家平安回家。酒後駕車呼氣酒精濃度超過0.25mg/L已犯公共危險罪,如濃度超過0.15mg/L未滿0.25mg/L也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除了車輛當場移置保管、駕照吊扣或吊銷、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外,還需面對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如果拒測者,則需面臨十八萬的罰鍰,並且在五年內再犯者罰鍰還按次累加無上限,此外後續只能駕駛裝設有酒精鎖的車輛。
新營警察分局長斯儀仙表示:酒後駕車肇事,往往非死即傷,造成無數家庭的破碎,酒肇駕駛人也因肩負沈重的刑民事責任而悔不當初,特別呼籲酒後駕車係各類交通事故發生潛在因素,請民眾出門多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切勿貪圖一時方便酒後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