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潛水專責隊可行評估
保護隱私權教材全面去識別化
(民時新聞社/記者陳宥森報導)臺南市政府消防局目前潛水救援隊,於107年4月已正式成立潛水救援小組,而目前救援小組共有70名(具救援潛水等級,一般休閒潛水證照不列入潛水編組人員),於搜溺案件發生時,除依據案情派遣出動外,也會加派特搜分隊潛水人員前往支援。另外消防局有5名潛水教官,已經至內政部消防署受過「公共安全潛水課程」訓練,此訓練課程也納入消防局潛水救援隊定期潛水相關訓練。
潛水人員目前已建立培訓機制
消防局潛水人員培訓方式,採漸進培訓方式,並需經由消防局內部潛水教官團進行5~7天完整訓練,並評估身心狀況、水性能力及測驗合格,才發下潛水證照及再進階訓練,與坊間3天保證潛水取證班,有很大之區別。本局內部潛水教官團對學員潛水救援能力進行綜合評估,取得救援潛水等級以上證照,才可納入本局潛水救援小組之編組。
公共安全潛水訓練納入潛水訓練課程規劃
而每半年潛水編組人員之定期複訓,也將本局特有的水下繩索共通安全信號、公共安全潛水觀念導入及搜索法(直線、U形、扇形、圓形等)另中性浮力、裝備組裝確認氣瓶壓力及漏氣、水下繩索信號複習皆納入訓練課程,以提升救援能力並確保潛水救援人員安全,加強潛水人員搜救技能,執行各項水域救溺勤務,此部分也持續辦理每半年複訓課程。
臺南市市長黃偉哲表示:針對臺南市議會林易瑩議員於110年11月10日議會提案,建議公共安全潛水專責可行性評估,市府將由消防局於12月底前召集民間潛水專業人士、警察局、海巡署、軍方以及消防局救援潛水小組,完成公共安全潛水專責可行性評估報告,以確保潛水人員訓練安全。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對於平時救護訓練作為,為求真實呈現救護實際狀況,精進救護技術作為,對於平時的救護案件篩選重要案列,列入消防人員的平時救護訓練,對於傷病患本身的重要隱私,消防局本於同理心及法規的要求,透過教官團及醫療指導醫師會議決議,已全面要求救護執勤人員對於傷病患的重要隱私影片不得隨意外流,另作為精進救護技術的訓練影片,亦應全面去除識別化,以保護個人的隱私權。
消防局長李明峯表示:一定要保障傷病患的隱私權,尤其對於救護執勤中所有的影音紀錄及書面資料,一定要依據現有規定紀錄及保存,不得隨意外洩,如有影響個人重要隱私,將追究相關人員行政疏失,確保市民免於個資外洩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