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疑毒駕自撞電桶 警查獲毒品咖啡包
(民時新聞社/記者陳宥森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安中派出所於10月22日09時許接獲報案稱,海佃路二段有自小客車撞上道路中央分隔島變電箱,巡邏員警即趕赴現場處理。
經警方到達現場了解,郭姓駕駛人(男,71年次)係獨自駕駛自小客車,沿海佃路南向北行駛,於行經海佃路二段時,自撞道路中央分隔島變電箱致車頭受損,而車輛則打橫擋在路中央,警方即立刻設置警告標識,並依處理車禍標準作業流程處理。惟在與郭姓駕駛人對話過程中,發現郭男神情恍惚,且言詞閃爍,遂引起警方懷疑,即立刻目視檢查自小客車車內狀況,果不其然在駕駛座擋風玻璃前,發現有咖啡包放置在上面,警方遂質問郭男該咖啡包是否為毒品,郭男卻一度裝傻還故露驚訝狀,惟在警方持續追問下,郭男見事跡敗露無法再掩飾,始坦承咖啡包內容物為毒品,經檢查清點後,共查獲毒品咖啡包2包,合計11.58公克,訊後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將郭男移送法辦。
經了解,郭男係要至安南區找朋友,而開車開到一半時睡著,才發生自撞車禍,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而郭男施用毒品後,仍駕駛汽車上路,不只面對刑事責任,更要為損壞的變電箱負起賠償責任,這些應負的責任,也讓郭男對自己誇張的行為後悔不已。
第三分局表示:對於同仁處理案件能發揮警覺性,並即時查獲毒品,予以肯定。另警方除針對毒品犯罪會加強查辦外,另也會針對酒駕或毒駕等危險行為加強取締,讓市民能有安居樂業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