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聯幫組織跨域南部犯案 遭南北警方合力掃蕩剿除
(民時新聞社/陳宥森臺南報導)北部竹聯幫明仁會成員涉嫌於110年6月29日凌晨3時許,在轄區某大樓地下室以債務糾紛為名押走被害人,家屬於清晨6時許見被害人遲未返家,經前往地下室停車場車輛旁發現被害人拖鞋後,疑被害人恐遭危害遂向警方報案;本分局獲報後立即報請臺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與永康分局局刑事警察大隊共同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經局長方仰寧召集相關偵查單位進行專案會議,於案發翌(30)日清晨火速發動偵查行動,首先在屏東將沈姓犯嫌(90年次)緝捕到案,(7)月11至13日期間北上發動數波查緝行動,聯合刑事警察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兵分多路,一舉掃蕩竹聯幫明仁會板橋據點,將犯嫌王○廣等7人查緝到案,全案依組織犯罪條例、妨害自由、恐嚇取財、傷害等罪嫌移請臺南地檢署偵辦。
除吳○宏經檢察官裁定5萬元交保候傳外,其餘王○廣等6人檢察官皆聲請羈押,並均由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因應防疫期間,所有偵辦過程偵查人員皆穿戴完整防護措施,落實遵循防疫指引。
案經專案小組追查分析,發現該犯罪集團具組織結構,係以債務糾紛為名押走被害人限制其行動,以謀取不法利益,整個犯案過程分工細膩且交換多部作案車輛,並一再變換囚禁處所,藉由南北遠距離地緣關係不易追查,造成多處行蹤斷點,進而誤導警方辦案方向,增加偵辦難度,據被害人聲稱,渠遭控制行動期間感受到該集團組織得知案發後數小時內其中一名組織成員就遭警方緝捕,迫於強大追捕壓力,欲草草收場,遂於7月1日在臺中市郊區將其釋放。
專案小組成員不眠不休、鍥而不捨接續針對各個斷點回溯偵查,案經分析比對大量的犯罪軌跡、影像抽絲剝繭後,發現其中疑有多名竹聯幫明仁會成員涉案,在釐清整體犯案脈絡及涉案成員後,隨即聯手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汐止分局及土城分局共組聯合專案小組,於(7)月11日起,陸續持臺南地檢署與臺南地方法院核發之拘票及搜索票,兵分多路分別在新北市板橋、汐止、新莊及臺北市士林區等地,先後拘提犯嫌王○廣(87年次)、呂○峰(90年次)、陳傅○屏(89年次)、蔡○閔(86年次)、呂○豪(85年次)、張○霖(90年次)及吳○宏(79年次)等7人到案,並起獲6部涉案車輛、查扣空氣槍2支、開山刀2支、狼牙棒2支、小刀2支、辣椒水2瓶等犯案工具,成功瓦解該犯罪組織勢力。
市長黃偉哲一再強調:「犯罪零容忍」,絕不容許外地犯罪勢力至臺南犯案,為確保社會治安穩定,除期勉警察局持續加強掃蕩黑道幫派及相關依附之營業場所,澈底刨除犯罪勢力、斬斷不法金流,並堅定貫徹政府肅清不法「一波一波掃、一個一個抓」之要求,展現嚴懲不法、淨化治安決心,以維護民眾安全、安寧、安心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