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不開車 酒後不上工 守護交通及工作安全
圖文:第三分局特別向科工區員工強調,工作時勿以酒精飲料提神,避免影響工作安全。(記者陳宥森/翻攝)
(民時新聞社/陳宥森臺南報導)「酒後上路」乃高危險性之交通行為,害人害己,縱使政府已修法提高酒駕之罰則,配合警察機關強力執法,酒駕肇事憾事仍層出不窮;「酒後上工」亦造成工地安全疑慮,為有效降低酒後駕車肇事發生及工安意外,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於3月15日配合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安健康處,前往臺南科技工業區,向營造廠商進行酒測及酒後駕車交通安全宣導,呼籲場內員工共同遵守「酒後不開車」、「酒後不上工」之守則,一同建立安全的交通及工作環境。
第三分局(110)年度至今取締酒駕違規件數達98件,顯然仍有民眾以身試法,為杜絕酒駕違規並展現警方「酒駕零容忍」的決心,第三分局特別向科工區員工強調,工作時勿以酒精飲料提神,避免影響工作安全,酒後應搭乘大眾運輸、計程車等或請親友接送,警方將嚴格取締,勿心存僥倖。
第三分局特別提醒,酒後駕車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罰鍰外,若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將面臨罰金、徒刑等刑責。酒後駕車代價如此之高,再次誠摯呼籲所有駕駛朋友「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珍惜自己生命同時,亦要注意他人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