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吵架「亮槍」 白河警迅速到場遏制 起獲非法槍彈送辦 – 天天上新聞

父子吵架「亮槍」 白河警迅速到場遏制 起獲非法槍彈送辦

圖文:警方當場發現並起出非法槍枝2把及子彈40發。(記者陳宥森/翻攝)

(記者陳宥森/臺南報導)40餘歲林姓犯嫌非法持有槍枝,在11月6日夜間因與其子使用車輛問題發生劇烈爭吵,一怒之下竟亮槍恐嚇,兒子驚嚇之餘報警處理。大批警力荷槍實彈迅速到場後起出2把改造手槍及40發子彈,全案調查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恐嚇危害安全罪」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林嫌並經檢察官聲押獲准,警方也全力向上溯源,積極追查槍枝來源。

「我爸爸有槍,方才吵架拿出來恐嚇我」!林男與其子平日感情不睦常發生口角,6日夜間因故爭吵時,林姓男子竟持槍枝恐嚇其子,嚇得兒子拔腿狂奔並打110報警。

白河警分局獲報後,由白河派出所所長陳永旺立即率全副武裝員警趕至現場,警方到場立即遏制爭吵及了解案情,林嫌起初否認犯行並藏匿槍彈,惟警方在盤詰中察言觀色,注意其飄移注意窗外之眼神,經四周檢視終於在其住處後方防火巷中,當場發現並起出非法槍枝2把及子彈40發。林嫌見事跡敗露,乃稱因個人喜歡槍枝,故從網路購買來收藏,警方除將槍彈送鑑驗採證,並向上溯源擴大追查槍彈來源。

白河警分局分局長陳明宏表示:此案端賴員警迅速到場,且查證過程中員警發揮高度警覺心及洞察力,察覺犯嫌眼神飄移等不安反應,仔細在其住處後方巷道起獲非法槍彈,也阻止一場可能之父子相殘憾事發生。並呼籲提醒「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業於109年6月10日修正,不再區分制式、非制式槍械,都以較重刑度論處;未經許可,持有、寄藏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槍砲、彈藥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違法而身陷囹圄,警方也將全力持續掃蕩非法槍彈、向上溯源,確維轄區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