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網傳 謝姓市議員關心交通罰單至分局拍桌要求道歉
學甲警澄清無此情事並依規定開單告發
(記者陳宥森/臺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學甲分局員警(10)月2日上午在轄內易肇事路段執行交通違規取締告發勤務時,因攔查黃姓民眾騎乘機車未依規定扣上安全帽扣環,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道交條例)第31條第6項規定視同未依規定戴安全帽,予以開單舉發。復查黃民未領有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依據道交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予以開立無照騎乘普通重型機車告發單,學甲分局員警均依規定取締告發。
市議員謝財旺接獲民眾陳情反映,遂至學甲警察分局關心里民反映事項,謝議員至分局駐地20餘分鐘期間,經檢視駐地監視器畫面,並無網路社群刊載拍桌要求道歉情事。
另遭警方開立交通違規告發單的黃姓民眾,曾為分局警友辦事處顧問且現為學甲慈濟宮總顧問,基於與黃民警友顧問情誼以及渠身為轄內仕紳耆老身分,學甲分局副分局長許文瑞於當(2)日下午拜訪黃民,溫和而堅定地闡述員警告發交通違規的本意與立場,無網路社群刊載警局高層提茶葉道歉情事。
學甲警分局長翁誌宏表示:支持員警依規定執行交通違規取締,不因身分而有差別待遇,除了針對未戴安全帽加強取締外,學甲警方亦會持續執行重點違規項目取締工作,呼籲機車騎士養成騎乘機車配戴安全帽的好習慣,警方加強執法開單取締僅是手段並非目的,希望大家遵守交通規則,共創更優良的駕駛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