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萬現款錯放 北興警協助失主認領
〔記者薛恕禎/嘉義市報導〕嘉義市北興派出所警員陳勝成、沈裕憬日前擔服10-12時巡邏勤務之際,接獲通報位在北興派出所轄區自由路上土地銀行有民眾拾得「新台幣30萬元現金」,陳、沈2員警獲報後立刻趕赴上前受理查處,當趕赴到達現場時進到銀行大廳即見報案民眾慌張的直表示稱道不知是什麼人將「30萬現款」放置在他騎乘停放的機車置物箱內。
經警方與銀行人員詳細檢視拾得民眾機車置物箱內放之現款新台幣30萬元以綁鈔紙帶綑綁為剛於銀行提領,另經與報案民眾詢問其前來銀行辦理儲匯與提領款項事宜時機車停放地點與發現該「30萬現款」放置處詳細情形,該拾得民眾與警方告知其騎乘機車停放位置及發現機車置物箱內放置有「綁鈔紙帶綑綁的現金遺留。
經警方與土地銀行人員調閱監視影像及核對查證確認提款民眾身分後,另連絡上正著急在外找尋將提領「30萬現款」誤放在他人停放車輛遺落提款民眾,當失主翁先生趕赴土地銀行認領回錯放在他人機車置物箱內「現款新台幣30萬元」時嘴上直說出「真正有夠好運!
警方會同土地銀行人員向翁民核對身分確認,該「30萬新台幣現款」係為其所提領無誤後,將錢全數交付認領保管;警方事後向翁民了解,原來翁民所騎乘機車與報案拾得民眾先生所騎乘車輛為屬於較舊同款式樣機車,鑰匙竟可相通並能互相打開機車置物箱,過程中也因為翁民提領款項為工程款所以才會一次提領大額現鈔,並且趕赴工程款項而忙中將提領「30萬新台幣現款」錯放停放緊鄰在旁的同款機車置物箱內,翁民於將「30萬新台幣現款」,警方也不忘好意地提醒失主往後提領款項時應要更加小心謹慎注意,如有提領大額現款時也可申請警方護鈔,可省去不必要的麻煩也可免除再有類似的窘境發生。
北興派出所所長陳立敏表示,雖本案為民眾報案發現遺落物「30萬新台幣現款」,對員警於受理民眾報案發現遺落物後,能以「同理心」在短時間內立即積極協助慌忙找尋不到遺失物之民眾將所遺落「30萬新台幣現款」查證通知失主認領,認真積極表現表示肯定;在此呼籲民眾為避免攜帶物品遺落,騎乘機車輛時,無論是攜帶貴重或非貴重物品時均應多花點心思將所攜帶物品妥適收藏好,若離車時也應順手取下帶走,才不致於因一時的疏忽而遭宵小覬覦或被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