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枉法報導污蔑抹黑楊敏華教授 嶺東科技大學還僑光科技大學校長清白 – 天天上新聞

鏡週刊枉法報導污蔑抹黑楊敏華教授 嶺東科技大學還僑光科技大學校長清白

【特派員孫崇文/台中報導】僑光科技大學與嶺東科技大學在台中市皆是赫赫有名的私立科技大學,兩校皆創立五十多年,兩校亦纏鬥競爭五十多年,此長彼消,彼長此消,不相上下,在競爭的過程中,彼此都了解雙方誰犯錯,誰就會被對方超越趕過,再追趕就徒呼負負!

始料未及,今年八月下旬,鏡週刊不肖記者勾結僑光科大內鬼,移花接木,誹謗造謠楊敏華校長資料,抹黑污蔑內容,洋洋灑灑林林總總五大點,其中第四點誹謗楊敏華校長升等正教授時,其文章「自我抄襲」,「一稿兩投」,違反學術倫理。其目的就是欲借教育部之手,除掉楊敏華校長之職位,因此刻意在鏡週刊內文強調:「教育部仍未裁處,不禁讓人質疑教育部是否刻意包庇。」爆料者借刀殺人,居心險惡,陰險毒辣,實令教育界心寒。

追溯107年12月21日檢舉者即向教育部以密件檢舉楊敏華校長,檢舉內容亦是楊敏華校長升等教授送審著作違反學術倫理,與其在鏡週刊所爆料抹黑內容一模一樣,其目的即是借教育部之手,撤銷楊敏華校長的教授資格,進而可以撤銷楊敏華校長之職位。教育部依據「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43條第3項規定,移請嶺東科技大學調查認定。

嶺東科技大學千載難逢,遇此良機,若不趁此機會整死敵首僑光科技大學楊敏華校長,借此讓僑光科技大學聲名狼藉,名譽墜地,一舉奪下中部私立科技大學第一之名號。孰料…嶺東科技大學竟然還給楊敏華校長一個清白。

記者查證嶺東科技大學,有關僑光科大楊敏華教授升等事宜;該校副校長陳仁龍助理表示,楊敏華教授申請升等教授一切程序合法,取得正教授資格,並非鏡週刊報導論文抄襲,該周刊未實際查證;明顯涉嫌誹謗楊敏華教授。鏡週刊記者盡信爆料者提供抹黑不實之資料,亦要盡記者查證之本份,其已違反大法官509號解釋,未盡到記者查證之責。恐怕此事踢糗,道聼塗説,造假消息是要付出代價,糾纏官司乖舛命運。

總而言之,鏡週刊掌握抹黑資料,竟然大做文章,撰稿獲利借新聞自由之名行借刀殺人之實?已引燃媒體公憤。鏡週刊記者是非不分,與僑光科技大學內鬼勾結抹黑楊敏華校長,由校內權力鬥爭,燒至校外誹謗新聞,牽連僑光科技大學素來良好辦學名聲,亦讓多少僑光校友與學生無辜無害。基於公義,特此追蹤鏡週刊與僑光科技大學內鬼如何抹滅楊敏華校長的人格與名譽。